木業知識
處理材料為軟木時,如松木、杉木,成品液用6℅比例的濃縮液加水稀釋配置,即1體積ISUPAR30濃縮液+15體積水,將濃縮液倒入水的同時緩緩攪拌均勻既可。處理材料為硬木和竹類時,成品液用10℅比例加水稀釋。處理材料為藤類時,成品液以5℅比例加水稀釋;處理材料為草類制品,成品液以2%比例加水稀釋。
處理木材時,根據橫截面大小,將需要處理的材料在成品液中浸泡1至3分鐘即可。處理竹材時,將需要處理的材料在15%的成品液中浸泡13-15分鐘。處理藤、草、柳制品時,將處理的材料在成品液中浸泡1分鐘,或采取涂涮或噴淋的方式以節省產品用量。本產品無法處理冷凍木材;大型木材厚度超過6厘米處理,處理完畢后如需切割,切口處須重新進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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